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第三批全國學校急救教育試點建設和管理工作的通知
教體藝廳函〔2025〕1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部屬各高等學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學校:
為深入實施《教育部等五部門關于全面加強和改進新時代學校衛生與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見》(教體藝廳函〔2021〕7號),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開展第三批全國學校急救教育試點工作的通知》(教體藝廳函〔2024〕46號)部署,經學校申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推薦、專家復核、公示等程序,確定中國人民大學等2926所學校為第三批全國學校急救教育試點學校(見附件1)。
第三批試點周期為兩年,自2025年6月起至2027年6月止。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各試點學校按照《第三批全國學校急救教育試點工作指南》(見附件2)做好試點工作。第三批各試點學校根據《第三批全國學校急救教育試點工作指南》,制定學校急救教育試點周期內的實施方案和具體工作計劃。
請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統籌推進本省域內第二批、第三批學校急救教育試點建設和管理工作,及時將試點工作典型經驗做法和有關意見建議報教育部。
附件:1.第三批全國學校急救教育試點學校名單
教育部辦公廳
2025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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